本文介绍了如何从盗窃罪的本质特征出发,依据盗窃罪的不同维度来确定证据标准,包括主体证据、行为证据、结果证据、主观证据和情节证据等。同时列举了直接证据和强奸罪的证据,提醒读者注意收集和分析证据的重要性。最后强调了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律分析
要从盗窃罪的本质特征出发,可以依据盗窃罪的主体证据、行为证据、结果证据、主观证据以及情节证据等维度来确定证据标准。
(1)主体证据。应包括居民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
(2)行为证据。应包括被害人关于在具体时间、地点及位置被盗物品及物品特征的陈述。
(3)结果证据。应包括被害人关于失窃的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关于窃得物品的供述。
(4)主观证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承认盗窃犯罪事实的供述等。
(5)情节证据。定罪情节证据应当包括价格鉴定、物品等。
一、证据的直接证据有哪些
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对象的证据。直接证据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
2、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人证言。
3、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视听资料。
4、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书证。
5、在特定的情况下,能够直接证明是谁实施了犯罪行为的物证。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强奸罪的证据
1、按现场勘察笔录:现场遗留的饮料、水杯、针管、针剂或者酒瓶、酒杯中等其他物证。如在麻醉类强奸案件中,存在加害人在饮料中添加、麻醉剂的现象,此类物证也需要结合鉴定结论等其他证据予以印证。2、被害人陈述:被害人所作的陈述,是证明强奸行为存在的直接证据。立案的条件需要有犯罪事实,被害人的陈述是证明犯罪事实存在的证据。3、精斑检验鉴定、DNA鉴定:如可证明有性行为发生的场物品类证据,如遗留有嫌疑人、受害人精斑、血迹、毛发或者体液混合物的避孕套、床单、被套、枕巾、枕套、纸巾等物品,这类物证一般需要结合鉴定结论予以印证。4、被告人口供(当然其他证据充分,没有被告人口供也可定罪)及相关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辩解。立案的条件需要有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为直接主体,其证据较为直观。
结语
要从盗窃罪的本质特征出发,可以依据盗窃罪的主体证据、行为证据、结果证据、主观证据以及情节证据等维度来确定证据标准。其中,直接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和物证。强奸罪的证据包括按现场勘察笔录、被害人陈述、精斑检验鉴定、DNA鉴定和被告人口供及相关证人证言。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1条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