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茬娱乐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破产清算赔偿员工标准

破产清算赔偿员工标准

来源:优茬娱乐网

破产清算赔偿员工的标准如下:

1、员工在公司每工作一年,就补偿其一个月的工资;

2、六个月以上不到一年的,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3、不到六个月的,则补偿半个月的工资。

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如下:

1、通知、公告债权人。清算组成立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2、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在清算组成立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清算组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个别债权人清偿债务;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算组在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并申请人民依法宣告破产;

4、登报公告。

综上所述,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超过6个月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低于6个月按半月工资计算,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按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