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平等互利的经营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上海______公司旗下品牌代理事宜,在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章 立协议方
授权方(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t公司 □个人)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被授权方(下称乙方):_________ (□公司 t个人)
法人代表: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手 机:_________
第二章授权及经营约定
1.[经营期限]:_________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永久(除不抗力情况外)。
2.[保 证 金]:_________ 本协议签订之时,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诚信保证金 _________ 人民币,以后不须再交纳。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经甲方确认乙方未违约,达到约定订单数量 ________ 个, 甲方在二天内将该款无息退还给乙方或以赠品形式退完给乙方。
3.[授权]:_________A.甲方根据本协议条款,从双方签订之日起,授予乙方在互联网上销售本公司旗下代理品牌的经营权,乙方在不违规的情况下将永久享有甲方公司所有产品的代理权限。
第三章 供货、订货、换货、指标及货款支付形式
1.[供货折扣]:_________会员开通后可以以会员进货价格(不含税)供货给乙方。
2.[货款支付]:_________每次订货乙方必须通过支付宝方式付款给甲方,每天在下午3点以前应支付的,甲方在当天发货,如果超过下午3点的,第2天发货。
3.缺货处理:_________因每天出货量较大,会造成订单缺货,如订单缺货,甲方会提前通知乙方下架商品,到货后通知乙方上架该商品。
4.退换货管理:_________具体请参照网站售后条例要求执行,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乙方把需调换货品退回甲方。
a.如是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顾客退货,乙方可无条件换货;
b.如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原因,甲方不予换货。
C.签收后所发生产品质量问题的换货,退回运输费用由客户承担(建议买家在拍下商品时购买运费险,一般是0.5元或0.8元,购买运费险后,退货风险可由保险公司理赔),换货再寄出的运费由甲方承担。
D.签收前发现质量问题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请提醒客户验货签收,签收前有任何质量问题或缺少配件等原因,可以直接拒收,客户不承担运费),产品所有权和风险在产品交付买方或其指定收货人时转移给买方。
______.退换货时乙方应在注明退换货原因,退回商品须三标齐全、内包装袋、购物袋原样退回,不得影响二次销售。另下架、特价、促销、过季商品除外不可退换。
______退回的商品应按不同种类分袋包装,标识清晰,勿放入同一袋中以免混淆,三件以上商品,请写清单,注明商品款号、数量及问题。
第四章 出租、转让、出售
本协议业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在甲方网站注册用户名转移给第三者使用。当甲方同意乙方提出之出售、转让或其它申请要求时,以书面通知为准。
第五章 代理商奖罚
A.奖励
我们对会员进行业绩奖励(以会员价为准)
1.每月会员进货在2800-3999元的,给予返现1%的奖励。
2.每月会员进货在4000-7999元的,给予返现1.5%的奖励
3.每月会员进货在8000-9999元的,给予返现2%的奖励
4.每月会员进货在1万-1.999万元的,给予返现2.5%的奖励
5.每月会员进货在2万-2.999万元的,给予返现3%的奖励
6.每月会员进货在3万-4.999万元的, 给予返现4%的奖励
7.每月会员进货在5万以上的, 给予返现5%的奖励.
注:_________返现金额,按照签订合同店铺进行返现,代销商不可与其他店铺合并业绩。
B.处罚
1. 签订合同后如店铺签订合同三个月后,没有业绩的给予取消会员资格,退加盟押金的20%.
2. 连续五个月后每月销售没有达到2个订单的会员,给予取消会员资格,退加盟押金的10%.
3. 我司为正规的品牌公司,利润一般在20%--500%之间,我们的价格体系为:_________会员价,零售价,最低零售价。本公司不希望看到会员与会员之间存在恶性竞争,卖出的商品必须遵守我公司遵守规定的最低零售价,任何会员不的销售低与最低零售价。发现有恶性竞争故意压低价格出售的会员第一次给予警告---3天内停止供货,第二次给予记过----7天停止供货,第三次立刻取消代销资格并扣除保证金。
第六章 附则
1.此合同一经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一方违约,对方均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要求赔偿损失。
2.合同的延续性:_________合同期满后,乙方在无违反合同的基础上,享有优先续签权。
3.本合同的乙方地址,联系方式,如有变动,乙方应立即书面告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在合同期间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
5.本合同一式 两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合同条款的解释权归属上海______公司。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
黄金交易代理加盟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原则,在遵守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和有关规定的基础上达成本协议:
一、乙方成为甲方代理商的基本条件
乙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乙方是否能够提供黄金交易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甲方的代理商、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
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二、协议期限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服务标准
乙方应执行甲方规定的统一费率标准及服务标准,不得擅自进行更改。
服务标准具体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返还标准
代理商的业务利润,按照相应比例提取,具体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五、现货交割
此方式仅针对具有提货需求的客户,交割方式遵守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交割相关规定及风险控制原则,根据甲方与客户签订的黄金代理交易协议进行交割。
六、结算
1.结算金额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代理商返还费率表》确定,每月月末返还,遇节假日顺延。
2.甲方在月末将返还利润打入乙方账户,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
3.乙方按要求向甲方开具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
七、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提交 其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有效证件。
2.乙方向客户提供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利益。
3.未经准许,乙方不得发展其它公司或个人为其黄金交易业务代理商。
4.乙方保证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甲方带来任何损害,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须详细阅读并遵守甲方在其网站(,下同)上发布的代理商的全部内容;乙方有义务定期浏览甲方网站,及时了解代理商的最新变动。
6.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乙方与甲方协商确定如下范围为其黄金代理业务地域范围:
(双方签章)
8.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规范的黄金代理服务体系,为代理业务高效开展提供支持。
2.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代理服务体系、价格体系和代理商,调整信息以网站公布或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通知乙方。
3.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4.对于甲方与其直接控制的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其客户的纠纷、争议等。
5.甲方定期或不定期邀请乙方参加各类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6.乙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法规,甲方有权中止本协议,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免责条款
1.因国家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甲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协议终止
本协议在下述情形下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没有必要继续履行,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4.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5.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 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协议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 使协议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协议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十一、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发生纠纷或者其他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解决:
(1)提请仲裁;
(2)向人民起诉;本协议诉讼管辖地为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签字: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签字: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原则,在遵守上海黄金交易交易规则和有关规定的基础上达成本协议:
一、乙方成为甲方代理商的基本条件乙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能够_____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乙方是否能够提供黄金交易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甲方的代理商、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
二、协议期限: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服务标准:乙方应执行甲方规定的统一费率标准及服务标准,不得擅自进行更改。服务标准具体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返还标准:代理商的业务利润,按照相应比例提取,具体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现货交割:此方式仅针对具有提货需求的客户,交割方式遵守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交割相关规定及风险控制原则,根据甲方与客户签订的黄金代理交易协议进行交割。
六、结算:
1、结算金额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代理商返还费率表》确定,每月月末返还,遇节假日顺延。
2、甲方在月末将返还利润打入乙方账户,乙方账户信息如下: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
3、乙方按要求向甲方开具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
七、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提交其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有效证件。
2、乙方向客户提供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利益。
3、未经准许,乙方不得发展其它公司或个人为其黄金交易业务代理商。
6、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乙方与甲方协商确定如下范围为其黄金代理业务地域范围:(双方签章)
8、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规范的黄金代理服务体系,为代理业务_____开展提供支持。
2、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代理服务体系、价格体系和代理商,调整信息以网站公布或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通知乙方。
3、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4、对于甲方与其直接控制的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其客户的纠纷、争议等。
5、甲方定期或不定期邀请乙方参加各类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6、乙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法规,甲方有权中止本协议,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免责条款:
1、因国家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甲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协议终止:本协议在下述情形下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没有必要继续履行,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4、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5、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甲 方:万菊江
登 记 注 册 地:江西省南昌市
营业执照注册号:36010020xx5
法 定 代 表 人:万菊江
邮 政 编 码:330000
电 话:0791-86255985
传 真:0791-86255985
乙 方:戈街仂
登 记 注 册 地:江西省余干县黄金埠
营业执照注册号:361127600099209
法 定 代 表 人:戈街仂
邮 政 编 码:335100
电 话:0793-3271554
传 真:0793-3271554
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
甲乙双方就深圳市金大福珠宝有限公司的“金大福珠宝”县级代理一事,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公平诚信的原则下签订本合同:
一、代理条件
、乙方必须是合法的运营的公司,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纪守法经营。
2、乙方在所代理的地区拥有良好的地政关系和高效的运营团队。
3、拥有、充足的项目资金,同时对珠宝行业有着浓厚的兴趣。
4、乙方在所代理区域的县级城市,拥有使用面积大于100平米的珠宝饰品展厅,作为运作“金大福”项目之用。
二、代理地域及地址
1、乙方经过详细的市场调查后,向甲方申请获取“金大福珠宝” 江西省及南昌市的余干县代理经销权,自愿接受甲方经营理念,认同并服从甲方的经营管理制度。
2、甲方授权乙方在江西省南昌市开办“金大福珠宝”产品县级代理店。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在合同期内,甲方授权乙方以该区域“金大福珠宝”产品代理的形式授权地址经营甲方的金大福品牌珠宝系列产品,经营方式为批发。并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加盟条件,发展以零售为经营方式的加盟商。
(2).甲方有权对于乙方的一切经营行为提出意见,乙方应按照意见的合法性、合理性予以考虑。甲方保有对乙方提出经营方向性意见并监督执行的权利。
(3).甲方为乙方提供代理的授权证书,以及乙方认为对乙方经营有用的相关证书、牌匾的复件。
(4).甲方在合同期内,应保证乙方的经营权益。必须按照甲方的区域保护及与乙方的区域保护约定限额加盟,(即:县级代理商该区域只此一家,不再发展其他代理商),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5)江西省及南昌市区域内的客户直接联系甲方并成功加盟的也视同乙方发展的加盟商,由乙方进行管理。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可以在江西省及南昌市区域内发展以零售为经营方式的加盟商。金大福代理店内的所有产品只能销售给金大福加盟商,非金大福加盟商不能在金大福代理店内购买任何产品。
(2).乙方所发展的加盟商必须与甲方签订加盟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实行一店一签,并由甲方向加盟商提供授权书。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任何第三者签订金大福商标再许可使用合同或以任何其它方式对金大福商标进行使用及处臵。
(3).乙方所发展的加盟商,由乙方在加盟合同签约前按每店每年付给甲方品牌使用费贰万元(此收费标准执行时间为20xx年7月29日至20xx年8月01日,在此之后的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4).乙方所经营的珠宝首饰产品必须要在甲方认可的生产厂家(公司)进货,并保证所有产品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的规定。
(5).乙方可要求江西省余干县区域内的加盟商在甲方授权乙方指定的代理店内购货,具体购货指标由乙方与加盟商自行约定后报给甲方,由甲方把具体的购货指标写进加盟合同的相关条款中。
(6).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规定对其所发展的加盟商及在加盟店购物的消费者提供售后服务,并对消费者的投诉按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代理区域内加盟商店铺所销售产品,必须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标准标签统一制作并打印标签。打印标签费用按以下标准由乙方统一收取:
黄金首饰每克按国际行情另加工费计算。
以上所收取款项由甲、乙双方按各占50%分成,每月1日对帐一次,每半年结算一次。
(8).加盟商所经营的“金大福”店铺,必须由甲方所指定的装修公司进行设计及装修,具体由乙方或加盟商与甲方所指定的装修公司联糸。
(9) 加盟商所用的包装用品(包括但不限于:首饰盒、手提袋、质量保证单等)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样品,乙方统一制作后配送给加盟商使用,并收取合理费用,单价需报甲方备案。
3、双方约定
(1).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授权给乙方在授权地址内使用甲方所拥有的“金大福”商标、标识、外观设计、VI形象系统、产品标签、门店招牌等知识产权产品。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能在授权地址外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使用以上知识产权产品。乙方以金大福商标制作(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宣传单、名片等)广告宣传用品需报甲方批准,并把样品报送甲方备案。
(2). 金大福商标:是指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注册的第14类商品标识,注册商标编号为 ,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第14类商品标识,注册商标注册号为 ,其商标标识分别为:
注册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3). 授权经营范围:钻石镶嵌、红蓝宝石镶嵌、翡翠A货、黄金、铂金、18K金、钯金等饰品的批发。乙方不得销售授权经营范围之外的商品。
(4).乙方在本合同签定后,以开办公司经营“金大福珠宝”相关产品并获得该区域代理权的形式经营,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隶属、投资、雇佣、承保关系,独自承担经营中的债权债务。
(5).在经营中,乙方及其加盟商如需要开展相关活动,涉及甲方人力、物力的,甲方积极配合,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6). 乙方或代理区域内的加盟商需要使用电脑销售软件的,必需由甲方提供,并收取费用。
四、合同解除 符合如下条件之一者,本合同予以解除。情节严重的,乙方还将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1).乙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但应该在3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及时清算对甲方以及其他关系者的债权债务问题.
(2).在经营过程中,因乙方及其加盟商行为或因消费者投诉导致有损南昌市金大福珠宝有限公司或“金大福”商标声誉的。
(3).末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将特许经营权发放或转让给其他经营者的。
(4).乙方或乙方所发展的加盟商有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形。
(5).乙方被宣告破产、清算、被接管或者股权及控制权发生重大变化。
(6).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甲方催促履行或要求改正后,乙方未及时履行或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因乙方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金大福的商标、徽记以及合同相关的行使权利。
五、违约责任
1、如因遇到不可抗力事件、国家、战争而非当事人所能控制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在无债权债务问题的前提下,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2. 在江西省及南昌市区域内因乙方及其加盟商行为被部门认定有产品质量问题,或因消费者投诉而导致有损南昌市金大福珠宝有限公司或“金大福”商标声誉的,为处理上述问题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情节严重的,乙方还将承担法律责任。
3、本合同相关内容和加盟价格体系属于甲方的商业机密,乙方即使在解除合同后也应该严守保密义务。如有泄密,甲方将保留追究乙方经济及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通知与送达 本合同中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通知书如系单位发出应加盖公章,如系个人发出应有签名。如无盖章或签名,视为未通知。甲乙双方在收到对方的书面通知时,应当签收。
甲乙双方地址以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为准。如地址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未通知或延迟通知的,由其承担法律后果。
双方均确认往来传真件的效力。
七.诉讼管辖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起诉,双方一致同意受合同签订地人民管辖。
八.合同的终止与延续
合同执行期为 3年,从20xx年7月29日至20xx年8月01日止,如需续签合同须在合同到期的前三个月内告知甲方,若合同到期,甲、乙双方没有续签合同,则视为合同终止。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签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以补充合同形式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金大福珠宝有限公司。
甲方(盖章): 南昌市金大福珠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万菊江
委托代理人:
确 认签 署:
时间:20xx年7月29日
乙方(盖章): 戈街仂
法定代表人:戈街仂
确认签署:江西省南昌市时间:20xx年7月29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